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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北京拆迁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发现,不少地方的农村房屋拆迁,仅仅按照人口来进行安置补偿,那么对于房屋内人口比较多的,那就合适,人口少的就不合适。

  比如拆迁房屋面积的是200平,每人安置面积45平,如果房屋内六个人呢,就是安置270平,那么就合适;如果房屋人口只有四个人,就是补偿180平,拆迁前后就少了20平,不公平。

  有的呢是按照房屋重置价来进行补偿,有的呢就不补,这明显是不公平不合理的。

 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,拆迁后是应当保证咱们老百姓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长远生计有保障,这是一个基本原则,上面这种情况呢,就没有体现这个原则,应当按照原有的200平来进行补偿安置,或者是呢,将减少了的部分,按照市场价值来进行补偿,您明白了吗?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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