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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:

  因建设需要,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,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:

一、建设用地项目名称

  阜阳市2012年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。

二、拟征土地位置

  位于颍州区袁集镇四十里铺居委会境内。

  (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)

  三、被征土地村、组及面积

  被征收土地位于阜阳市颍州区袁集镇四十里铺居委会境内。土地总面积57.7561公顷,农用地25.7950公顷(耕地21.3757),建设用地31.9611公顷。

  (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)

  四、征地、拆迁初步补偿标准

  (一)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

  根据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》(皖政〔2009〕132号),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《征收土地方案》上报审批:

  地类  年产值(元/亩)  土地补

  偿倍数  安置补

  偿倍数  合计土地补偿标准 (元/亩)

  农 用 地  耕地  1400  8  15  33000

  其他农用地  1400  8  15  32200

  建设用地  1400  5  6.5  16100

  (二)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

  根据市政府阜政发〔2011〕7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。

(三)青苗补偿标准

  耕地按每亩800元补偿标准上报审批。

 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。

  五、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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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李吏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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